第十四章 初见的缘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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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再说魔和人之间,虽然动乱不断,却奇妙的互相扶持并存于世。魔可以延长自身的寿命比人强大,数量上却永远超不过人。

    乱世中,拥有灵根能修炼成魔的人越来越少,更不用说能修炼成神的!

    百年前签署了九魔合约之后,人和魔表面上开始合作发展,很少发生战乱。

    在第一魔使的调配下,双方都获得了喘息休整的机会,百年时间不断繁衍壮大。

    说一墨是神族,其实并非空穴来风。

    鼎天仕和一墨初相识时,正赶上一墨被人抛弃、神族不认、魔族不收的处境。

    一个惨字形容?

    远远不够!

    与今天的天气正好相反,那是一个冷到极致的冰天雪地。

    大雪下了五天五夜。

    整个世界都沉浸在伸手不见五指的茫雾中,朦朦胧胧的寒气逼走了所有的温度。

    那时的鼎天仕很狂傲,修炼成魔刚刚突破了五级,是同一辈中的佼佼者。

    他告假三天想回老家看看,顺道给他的小村子立威,不能总让旁村欺负了去。

    他踩过一段很长的吱呀作响的雪地,路过一处时,停了脚步驻足良久。

    雪花飘落,刺骨的寒风中,站了一个纤弱的少年。

    当时少年还叫濡生,冻僵了的小手揉搓着脸蛋。澄澈的双眼,让人看了忍不住想,为那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眸染上颜色,沉沦……

    鼎天仕后来悄悄跟着濡生走了好久,在一处破庙前,濡生突然摔倒在地,鼎天仕散漫的心突然紧纠一下,快步朝着濡生走去。

    缘分有时候来得很简单,让人猝不及防。

    丁壁从记忆中,只知道一个模糊的大概。往事久远,估计连鼎天仕自己都记不清楚了,更何况他这个半路从天而降的人。

    他们两个人好像在破庙里一起度过一晚,然后鼎天仕就把濡生接到自己的村子,让人好生照料着,之后他一人回到了丁族。

    轿子停落,甲山到了。

    残阳倾泻而下,染红了半壁天空。

    高耸入云的山峰比想象中的磅礴,气势十足。

    丁壁看着眼前的景色,只是微楞,甲族作为魔族的领头族,占据的地势自然是最好的,他没什么意外。

    只是跟记忆中的丁族对比,真是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这么明显的差别对待怎么可能没有怨气,魔族内部矛盾仅凭一个合约能压得住?

    丁壁叹了口气,一旁的马长老立马为丁壁引路,言辞之间无不尊敬!

    马长老还给张令长使了个眼色,张令长会意,告退时对丁壁说晚上有一场晚宴,请他赏脸参加。

    丁壁点了点头表示同意,随后便跟着马长老,参观山中隐秘的建筑。

    丁壁从现代人的角度出发,看着一座座高顶的大殿,古木的柱子,总有一种身处封建皇权时代的赶脚。

    不知道寝室的室友发现他消失了,会有什么反应,现在想想,他居然对原来的世界没有一点留恋。

    反而对这个神魔世界越来越着迷,似乎……有什么很重要的事情在等着他。